王四新:遏制各网络主体对青少年的数据绑架
2021-05-31 16:34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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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“青少年权益保护方面,我最核心的关切,就是要减少运营商和其他商业主题对青少年的商业算计、数据算计、数据绑架、社交绑架。”
在现在这个网络环境下,党和国家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最核心的关键,就是防沉迷。网络服务提供商及其背后的商业资本,对于未成年人基于商业算计上的各式各样的绑架性行为,或者说进行的定点的营销、引导,还有网络行为的这种塑造,国家会持续重点关注并进行强有力的治理。
在国际大环境趋向对立的态势下,还需要保护青少年免受网络上不良文化的影响。不良文化及不良内容会在游戏、社区里面,穿着二次元、三次元文化外衣,或者青少年特别喜欢的文化产品形式出现,甚至已经出现在儿童读本当中。这种情况需要引起各方面的警惕,特别是企业,不能以自己的价值观,来塑造青少年的行为方式。
从青少年网络权益保护方面来说,国家要牢牢掌握主动权,要在网络里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形成有效的传导,形成有效的文化、政策等等各个方面的影响。“在青少年保护问题上,所有的主体都有责任,企业也不能光收割不尽责任,不能光搞经济方面的诉求,不注意责任,这是不允许的。”

今天分享一个我的研究心得,就是关于青少年网络保护方面,谈一点我最新的感受。

警惕数据社交绑架对未成年人的损害

我认为今年这个青少年网络权益保护,我们面临一个全新的环境,在这个全新环境下,从国家的大政方针,到国家的法律,还有就是我们的互联网专项整治活动,包括平台下一步的责任体系建设,都面临着一个重构,这种重构,这种外部的压力来自于这几个方面,最明显的,最直接的,就是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生效以后,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增加的网络保护专章,会进一步通过下一步的行政法规,还有部长规章、规范性文件,会分解到国家各个监管部门这块,相应的专项整治活动也会跟进。所以下一轮对于青少年权益保护,尤其是这些年在青少年保护这个方面特别突出明显的问题,比如青少年现在上网环境整体的整治,或者说重新建构的问题,还有网络运营商以及背后各式各样的资本,对未成年人数据绑架的问题,还有社交绑架的这些问题,各个部门可能都有很多针对性的工作。

《未成年保护法》增加的网络保护专章核心的法典,除了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责任范围扩大,这次也强调了家长的责任,在这些责任主体里面,实际上最主要的就是运营商,在现在这个网络环境下,党和国家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最最核心的关键,就是防沉迷。这个很复杂,但是简单的可以理解为,在数字环境下,网络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备,青少年上网数据越来越多的情况下,党和政府最担心的,其实是我们服务提供商和其背后的商业资本,对于未成年人基于商业算计上的各式各样的绑架性行为,或者说进行的定点的营销、引导,还有网络行为的这种塑造,国家会持续重点关注并进行强有力的治理。针对试图通过对青少年进行数据跟踪、数据绑架、社交绑架,然后塑造有利于商业目的此类做法,政府必会进行严厉打击。

这两年网信办的专项执法活动,去年暑期的专项执法活动,还有今年专门针对影视明星利用青少年搞商业营销的这种做法,都是我们打击的重点。在游戏功能、直播、短视频里面,运营商都在拼命扩大它的社交功能,这种社交功能现在对未成年人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社交绑架。所以我们下一步执法的重点,是赋能家长,赋能青少年,下一步运营商在完善平台基础设施的时候一定要考虑,是否会对青少年形成数据绑架,数据算计,还有社交绑架。另外还要考虑网络上具有社区功能的,比如说社交功能还有就是引导性功能,尤其是同时引导多人的功能,是否会给青少年传播不良的价值观。

各网络主体对青少年的数据绑架

“青少年权益保护方面,我最核心的关切,就是要减少运营商和其他商业主题对青少年的商业算计、数据算计、数据绑架、社交绑架。”这是我就目前青少年网络权益保护方面的一个观察点。

另外一个观察点,我们国家现在和美国等西方国家进入全面的对立,从整个的大的层面来重构政策,需要保护青少年免受网络上不良文化的影响。美国或者说美国关系比较密切的西方国家,会把目光转向地下,转向我们的青少年。最近我在网上看到在小学生的读本上,已经出现了为同性恋唱赞歌的内容,类似这种不良内容,还会在游戏、社区里面,穿着二次元、三次元文化外衣,或者青少年特别喜欢的文化产品形式出现。我们一定要警惕。“十四五”规划里面国家大力提倡生态文明,我们也明确提出搞好网络文明建设,网络文明的根基,或者说最应该去引导,去影响的人群,就是我们的青少年。

建设网络生态,企业不能光算经济账

现在的情况下我们还要考虑一个趋势,就是我们现在的青少年,它基本上被网络环抱着,另外青少年触网时间,包括他使用网络产品来完成自己的娱乐、认知、学习,可以说他的脑神经还有行为方式,和网络基本上都是同步的。我们国家在网络基础设施的发展,大力发展5G还有最新的新型通信,也会给青少年创造更好的上网环境,包括很多的网课都是在互联网上进行的。所以这种技术的发展,也会导致我们在这个方面要注意一些新的应用。比如说有些年轻人用的一些特别时髦的,或者新的应用理念,对青少年他的认知,他的意识形态,观念的形成等等,是否会存在一些问题。

我们也提出来了生态治理,生态治理从大的方面说它对应我们国家的生态文明,对应“十四五”规划里面提出的网络文明的这种建设。当然我们要建设生态,我们要重构这个网络,其实它最大的受益群体也是未成年人。所以最近好多的研讨会关注未成年人,就是类似青少年模式,能够把青少年进行网络信息区隔,同时又要让青少年模式增加更多的优质内容,让青少年有一个更好的网络环境的这种诉求也会加大。

“十四五”期间,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,国家对各方面的情况进行重新的规划,从青少年网络权益保护方面来说,国家要牢牢掌握主动权,要在网络里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形成有效的传导,形成有效的文化、政策等等各个方面的影响。特别企业,不能以自己的价值观,来塑造青少年的行为方式。

网络生态面临着重构,青少年权益保护这个方面,我们重点关注的问题就是青少年的防沉迷,就是网络和商业力量对青少年绑架的问题,后面要认真考虑为青少年赋能,增加青少年对网络的认知判断和控制能力,不能为了商业诉求把青少年卷入到我们的服务里面,对其进行心理上或者其他方面错误的诱导,这种商业模式特别的危险。

总书记要构建命运共同体,在网络空间也有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,最基础的就是责任共同体,在青少年问题上所有的主体都是有责任的,不能光收割不尽责任,不能光搞经济方面的诉求,不注意责任,这是不允许的。

(王四新,法学博士,中国传媒大学教授,传媒政策与法规专业博士生导师,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副院长、政治与法律学院副院长,文法学部副部长、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,中国文化管理协会网络文化工作委员会副会长。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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